作者:admin 發布時間:2021-06-22 15:43 瀏覽次數 :
民尚便利店自主設計火機
便利店里銷售的打火機,組件只有三四個,售價1-2元。如此不起眼的小小打火機,卻讓全國的便利店、小賣鋪、小超市因涉嫌專利侵權成為被告,并面臨1-4萬元(含購買商品費、公證費、律師費、差旅費、查檔案費等)經濟賠償訴求。
全國店主專利侵權情況驚人相似!
令人不可思議的是,這些店主大都有著類似的經歷:從一個騎電瓶車上門推銷的人手中采購,他們并不知道涉嫌專利侵權,且他們在之前未接到相關警告和律師函,并非故意銷售侵權產品。而且起訴他們的都是浙江同一家電子公司。這種打火機為一款砂輪打火機,包裝上都是不同造型的各種漫畫形象。而對方對每家店鋪起訴了2至4起案件,起訴的侵權事項分別為:一是侵犯實用新型專利“一種快裝式砂輪打火機”,二是侵害了外觀設計專利“打火機砂輪架(X2)”。三是侵害外觀設計專利“打火機風罩(X2)”。四是侵害了外觀設計專利“打火機(X2)”。
這事聽起來有點令人難以置信,全國便利店、小賣鋪、小超市遍地開花,怎么同時與專利侵權扯上關系了呢?
東莞便利店民尚SURPRISE防風打火機火機
這家公司究竟是什么來頭?
讓我們先來看看涉案專利,就不難從中發現問題的蛛絲馬跡。
首先是一項名為“一種快裝式砂輪打火機”的實用新型專利,發明人、申請人(權利人)均是一位名叫漆仕勛的自然人。2014年7月23日申請,2014年11月19日獲得授權,目前尚在專利有效期內。
專利文件顯示,本實用新型通過分別在風罩和連接座上開設槽口,使得T形砂輪組件橫部的兩端面暴露在風罩之外,形成供操作人拆卸時夾持的著力點,結構簡單,還方便操作。
其余三項是外觀設計專利,如下圖。
訴訟資料顯示,2014年11月19日,漆仕勛作為許可方與被許可方寧波市諾曼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就涉案專利權訂立一份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約定該專利的許可方式是獨占許可,獨占許可的期限是2014年12月24日至2019年12月23日,使用費為每年15萬元。本專利的相關維權活動由被許可方行使,如果有侵犯本專利的侵權行為,被許可方有權以自己的名義提起訴訟,并追究侵權者的相關法律責任等。2017年9月22日,漆仕勛和原告方就上述實施許可合同向國家專利局登記備案。
專利權人與寧波市諾曼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是什么關系?我們從該公司官網發現,漆仕勛恰恰是這家公司的總經理。至此真相大白。原來是同一家公司全國打假。
專利維權,橫掃全國便利店
這家公司的打假風暴可謂來勢洶洶,專門針對小型商鋪,從東到西,從南到北,橫掃全國。西安13家商戶,銀川18家小賣鋪……紛紛中槍。除了一二線大城市,甚至連許多三四線小城市的副食店、果蔬店也未能幸免。
我們從中國裁判文書網上查詢到,共1110 篇裁判文書與寧波市諾曼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有關。幾乎全是涉及專利、商標等知識產權侵權案件。
面對突然從天而降的法院傳票,許多店主一臉懵逼,“我拿到傳票都不知道自己侵犯了誰的專利,看了起訴書后才知道是因為一款打火機,而且還分成了4份起訴書。”
最后,當然是4份起訴書對應的4份判決書,黑紙白字寫明了專利侵權事實。
從維權結果來看,寧波市諾曼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可謂是屢戰屢勝,越戰越勇。而店主們卻哭暈在廁所:停止銷售侵權產品,面臨少則幾千多則幾萬的賠償。當然也有達成和解的,具體內容不得而知,也許雙方化敵為友,成為真正的合作伙伴。
專利權人:假貨讓我們陷入生死困境
寧波市諾曼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的維權做法,激起眾多商鋪店主眾怒,甚至有人指責“一只打火機,四個破專利”,專門針對以小店維生的老年人打假,因此店主們質疑他們是“惡意訴訟”。
果真如此嗎?這家公司專門靠打假獲利嗎?其官網上的一封《告客戶書》及《致全國打火機經銷商有關仿貨、假貨的通知》,透露了實情。
這封《告客戶書》義憤填膺,慷慨陳詞,其中提到:我司被假貨山寨貨沖擊嚴重,已經到了生死存亡的境地”;關于打擊數量和對象的問題,我司制定了打擊一小撮提醒一大片的打擊方案;“一只打火機,四個破專利”的說法充分顯示了造假者的無知和猖狂,堅定了我司堅決保護市場的決心。
這份《通知》中指出,中國打火機行業日益壯大,品牌意識不斷崛起,但各種謀取非法利益的個人和廠家紛紛抄襲、假冒品牌企業的知識產權成果,利用低價的三無產品肆意侵蝕著品牌企業的市場份額,拉低品牌打火機的形象。我司深受其害,旗下多款具有專利技術的產品和具有原始著作權的圖案遭受抄襲,品牌和市場受到強烈沖擊。“這種侵權產品出來后,給公司造成了一定影響,甚至還進行了調價,從0.95元降到了0.75元。”
唉,如此看來,擁有專利,天天打假,日子也不好過。
專利維權屢戰屢勝,底氣何來?
相比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含金量及穩定性相對較低,被無效的可能性大。涉案專利一旦被無效,往往會賠了夫人又折兵。那么,究竟是什么給了這家公司那么大的勇氣維權?答案是:他們在知識產權方面做足了功夫。
公開資料顯示,這家公司每款產品均申請至少3項以上的專利,并把多個商標融入到產品造型設計上去,目前公司擁有數十項專利和數十項商標,實現了產品的標志性識別度和差異化,還擁有多種圖案的著作權。
2017年6月27日,國家知識產權局對“一種快裝式砂輪打火機”作出評價報告,報告顯示上述專利符合專利法授予專利權的條件,符合新穎性和創造性的要求。
就是這份專利權評價報告,充分證明了其專利“含金量”,才給了他們維權的信心和底氣,使他們真正做到“知彼知己,百戰不殆”!
便利店、小賣鋪集體喊冤
作為一名普通百姓,開一家小超市或蔬果店維生,實屬不易。許多店主可能連什么是“專利”都不清楚,就稀里糊涂成了被告,感覺自己實在冤枉。
店主們反駁的理由也五花八門:我們在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人推銷上門,根本不知道會專利侵權啊。我們有進貨憑證,你們怎么不從侵權源頭對供貨商打假?你們在沒有任何提醒警告的情況下,單方秘密取證及公證,并直接起訴,居心何在?
小小打火機,給我們帶來的啟示
一個不到1塊錢的小小打火機,竟然引發了專利侵權糾紛,還被告上法院。在當今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普遍增強、法律制度愈發完善的時代,這樣的真實案例,今后還會陸續上演,侵權行為將無處可藏,同時也給企業和銷售商敲響了警鐘:是時候需要對知識產權補課了。
我國《專利法》第七十條規定,“為生產經營目的使用、許諾銷售或者銷售不知道是未經專利權人許可而制造并售出的專利侵權產品,能證明該產品合法來源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侵犯專利權糾紛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二)》第二十五條規定,“為生產經營目的使用、許諾銷售或者銷售不知道是未經專利權人許可而制造并售出的專利侵權產品,且舉證證明該產品合法來源的,對于權利人請求停止上述使用、許諾銷售、銷售行為的主張,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被訴侵權產品的使用者舉證證明其已支付該產品的合理對價的除外。”
因此,這些便利店、小超市需要證明進貨來源合法,而且價格合理。但是,他們大都是“從一個騎電動車上門的推銷員手里進貨,后來聯系不上”,因此很難舉證,最后只能是有苦難言。
民尚個性設計防風打火機
小商品也會侵犯他人專利權
最后,我們再次提醒大家:對于創新型企業來說,在加強自主研發的同時,一定要提前申請專利和商標,并做好全面的知識產權布局,一旦發現市場上出現山寨產品,及時拿起法律武器進行維權。對于銷售商來說,銷售不起眼的小商品也可能涉及專利、商標等知識產權侵權。一定要通過正規渠道進貨,保存好進貨發票、付款憑證、供貨人聯系方式等證據,萬一遇專利侵權訴訟也能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